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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祥明 2000年6月我到北京人大上訪,被無辜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強迫我寫了“悔過書、保證書”,我不是自願的,也不是發自內心的。我現在表示只要有一口氣在,也要堅持修大法,有誰攻擊大法,我將用生命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9/162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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