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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寶妮 從99年7.20邪惡迫害法輪大法以後,在單位的逼迫下違心的寫過“悔過書”,被強迫交過大法書,現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以後要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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