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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秀清 本人在99年7.20以後,給當地派出所寫了“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並且交出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現在鄭重聲明全部作廢。以後一定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2/101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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