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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麗華 今年三月,我在嚴酷的壓力下,由於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寫了不符合一個大法弟子標準的“書面證明”,現嚴正聲明所寫“材料”作廢。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向世人講清真相。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9/162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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