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梅 2001年12月份,去北京證實法。在27日這天,在廣場上,我親眼看到兩個惡警將一女大法弟子兇狠狠的連踢帶打抓著頭髮推上了警車,不一會惡警奔我來了,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嗎?”當時被強大的怕心控制住了,說了一句糊塗話:“我聽說法輪功”。惡警讓我上警車,讓我罵師父,我當時說了一句“我怎麼能胡亂說哪?我是看眼睛來了。”警察讓我下車了。這件事後來我才意識到這關鍵的一關我沒有過去,人神祇是一念之差,我沒有走出人,是何等的渺小,不配大法弟子的稱號,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在師父安排的路上走。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