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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景周 我是被公安局非法拘留過四天,我不是闖出來的,我是家人保出來的。從回來到現在三個多月了,在公安局,局長問我還煉不煉,我沒有表態,但按了手印。在當時我被親帶動著失去了理智,做了不該做的事,背叛了師父和大法。嚴正聲明在公安局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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