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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國光 我是95年喜得大法的,身心受益很大,2000年12月份派出所惡警來我家要求我寫“保證書”,被我拒絕,但我丈夫將我打昏,拿著我的手在“保證書”上簽字。我嚴正聲明:此“保證書”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我繼續修煉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走好自己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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