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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宮連江 我於1996年學法,在得法修煉過程中受益無限,可1999年7月22日,我由於進京上訪,途中被當地警察送到拘留所,期間,由於自己的邪悟寫下了所謂的“保證書”,並在警察代寫的“悔過書”上簽下了我的名字,更嚴重的是竟然順水推舟地配合警察錄了像,並且在電視台播放,說了一段邪悟的話,欺騙了很多世人。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嚴重的污點,給大法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我現在正告市公安局,我在邪悟期間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並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最大限度的彌補給大法及世人帶來的損失。堅修大法,直達圓滿。並正告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0/16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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