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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宋愛 2001年6月19日,我被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共58天,每人住一間房子,還有人看管,不讓煉功、學法,沒有自由,強行讓我看反對法輪功的電視片和邪惡材料,不斷給我洗腦。由於學法不深,放鬆自己和怕心,使魔鑽了空子,造成邪悟。回來後感到很痛心,對不起老師和同修,給大法抹黑,我決心堅修大法,加倍彌補,在“洗腦班”違心所做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0/16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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