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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法輪大法學員張賴富

    我是法輪大法學員。1999年7月22日晚無故被公安局抓捕,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同年底為法輪功遭受迫害之事上訪,從而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勞教期間由於邪惡的迫害,自身執著心太重而不能正悟。我給大法抹了黑,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現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期間的所謂“轉化材料” 和在不同場合的表態講話全部作廢無效。我要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加倍彌補,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0/16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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