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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靜 我自99年7.20多次上訪被抓,1999年8月底,我在北京被當地非法押回,在地下室非法關押期間,我被迫配合邪惡簽寫了“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2000年,邪惡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又被迫兩次簽寫了“保證書”。在精神病院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經我同意由母親代筆替我寫了“三書。聲明:在被邪惡非法迫害期間,所有配合邪惡所寫的、所說的“保證”全部作廢,走好走正師尊安排的正法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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