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洪霞 我2001年進京上訪時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由於平時學法不深,修煉的基礎不紮實,加上人的觀念,在邪惡的各種壓力下違心的寫了“不修煉大法”的保證。我現在正式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裡寫的一切“保證”作廢。從新開始走入正法行列中來,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走正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精進實修,加倍彌補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