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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愛民、曹秋香、匡宗堯、陳怡寶、曾凡春、陳怡松、唐炳生、陳麗秀、肖遠文、陳怡風、李寬秀、譚小生、曾雲華、蔣秋雲、譚桂秀、譚明秀、邵東妹、匡東妹、邰桂妹、邱廣月、陳秋、肖文元、鄒小玲、譚敦善、李家君、譚翠秀、陳秀雲、羅孝顯、匡中華、羅美英、羅孝華、陳華英、肖繼文、李得跟、李朝國、肖綱華、賀瓊慧、蔣吉秀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被邪惡迫害時,做出了違背大法標準的言行,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場所寫過所謂的“保證”、“決裂書”、“揭批書”及一切違背大法標準的言語、文字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8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4/101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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