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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賀軍 我是96年得法的,自從得法後,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是大法給了我新生,給了我一切。可是在邪惡殘酷迫害下,因學法不深,對法不堅定,違心的向邪惡寫了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對大法犯下了大罪。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5/1018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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