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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繼敏 2000年12月30日,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惡警抓到看守所進行慘無人道的人身迫害,直至生命垂危。他們不但不放人竟喪失人性的又把我送到勞教所進行迫害。2001年3月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惡警逼我家人代寫“不再去北京”的保證書。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怕再一次被非法關押,違心的在家人代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通過反覆學法深感修煉是嚴肅的,不能有一點疏忽,唯有堅定自己的正念,剷除邪惡,跟上正法進程,才無愧於大法弟子的稱號。本人在此嚴正聲明:在“保證書”上按的手印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6/1019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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