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高金華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