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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淑芳 我因愛人94年去世後,身體越來越不好,各種病症接連不斷出現,如心臟病、風濕、腦供血不足等,生活不能自理,自己又沒有老保,失去了生活的信心。至96年6月份修煉大法以來,由於學法、煉功,沒多久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身體輕鬆,心情愉快,干多少活不覺得累,精力充沛,全身的病不翼而飛。 99年7月法輪大法遭到邪惡的迫害,居民委員會主任找到了我,讓我在“七不准”上簽字,我就簽了。4月份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建議》後,使我幡然醒悟:99年在“七不准”上簽字是違背大法的行為。在此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簽字一律作廢,今後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心不動,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彌補自己的過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2/164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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