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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集蘭 我於1998年10月有緣得大法,修煉不久,身心受益,大法的祛病健身奇蹟在我身上得到體現。自1999年7月20日以後,大法遭到迫害的初期,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低,在高壓下曾違心的交出過兩本大法書,寫過所謂的“保證書”。在2001年3月邪惡辦的洗腦班上,由於邪悟,向邪惡妥協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向邪惡簽過名,按過手印,接受了邪惡的迫害,給自己的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給大法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嚴格用大法要求自己,放任自己的執著,在執著心帶動下,做過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由於自己修得不好,正念不足,連累家人,在我遭到迫害時,家人也向邪惡寫了“保證”。現在我聲明:我以前所做、所想、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帶來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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