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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延純、王桂清 我們1996年得法。2002年被非法劫持到本地洗腦班。在此期間,在邪惡逼迫下寫了“自悔書”。犯了無法彌補的罪過,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在洗腦班裡寫的“自悔書”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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