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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玉春 2001年11月,我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非法抓捕。其間,我說出了姓名,惡警通知了當地後問是否還上訴,我說不上訴了。惡警就寫了份“不上訴材料”,讓我在上面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惡,違背了大法。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今後,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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