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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 我1996年得法,修煉大法以後,身心受益,變化很大。在洗腦班上,寫了“悔過書”,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徹底與舊勢力決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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