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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興秀 2003年2月我兒媳被邪惡綁架,被非法勞教1年零3個月,要被送往外地勞教所。我給邪惡4000人民幣,才將兒媳留在本地勞教所。通過認真學法,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嚴正聲明:過去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以法為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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