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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光傑 03年6月中旬,單位惡人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對我說:煉就送拘留所,扣發工資,子女下崗(兩兒在場)。本來孩子對我學法煉功就有看法,我真有些發懵,我要說煉孩子們的飯碗就沒了,對我意見更大了,最後含淚寫了“保證”。內容:為了不連累單位和孩子的生活,今後不再煉法輪功。現在我嚴正聲明:03年寫的“保證書”作廢。信仰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遭迫害是萬古奇冤,我們堅持修煉“真善忍”沒有違法,做好人沒有錯。今後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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