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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好 我因去北京證實大法曾六次被邪惡綁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洗腦班,遭受了酷刑折磨。由於堅決不配合邪惡,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在高壓下接受了洗腦,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對不起師尊和大法,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是非常可恥的。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洗腦班期間,所簽“不煉法輪功”的字,以及我所寫、所說的對大法、對師尊不利的話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強加給我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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