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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金玉 1997年有幸得大法,身心得到很大的變化。2001年被鄉政府非法抓去,送到洗腦班。2002年,在家中做家務時,又一次被非法強行抓到洗腦班。非法將我關了五個月左右。在這期間,酷刑折磨,19天不讓睡覺,不讓吃飯,不讓大小便,打得滿身紫青爛黑,在高壓強迫下,寫了“三書”。現在聲明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都作廢。我以後多學法看書,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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