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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傑 邪惡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後,片警把我叫到派出所,逼我寫“決裂書”。雖然我自己沒寫,但是邪惡自己寫了一份叫我簽字,我違心的簽了。後來我家人從邪惡黑窩回來,街道又逼她簽“保證”,由於我們學法少,怕心重,叫親屬簽了一份“保證書”交上去,這件事我也有份。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好好學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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