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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鐘維華、黃淑英 從99年7月20日以來,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惡警和街道辦事處多次到我家要我去派出所,干擾我學法煉功,並且要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由於當時怕心重,不理智,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助師正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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