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婷
我在此聲明,在學校裡簽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2/16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