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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徐金鳳

    我於九九年十月因證實大法而被捕入獄。開始時我表現得很好,向他們洪法,講清真相。可是到了二○○○年一月卻讓邪惡鑽了空子,違心地在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的逼迫下寫了“保證”,後來被單位領導和家人出錢保了出來。

    我認為這不單單是個人修煉好壞的問題,自己當時的行為簡直是對大法犯罪。由於當初不知怎麼做好,再加上心靈深處有潛在的執著,一念之差,走了歪道。

    出獄後看到《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我流淚了,我知道自己錯了,同時為自己寫過“保證書”感到汗顏!現在想起來自己做得多麼差呀,寫“保證”的念頭是人的變異思想支配而為的,是自己學法不深、對師尊大法的內涵理解不徹底而至。不知不覺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污點,我痛悔不已!認識到自己還有潛在的執著沒放下,才被邪惡拉下水,差點把我們這些修煉人淹死,自己還不悟,有的還邪悟,多麼對不起救度我們出苦海的偉大師尊啊!我決心給自己的錯誤和污點來個大衝洗,我在新世紀到來之際去了北京,到了中南海。我心想絕不會向邪惡勢力妥協!在正法時期做師父的好弟子!用實際行動維護大法,盡一個大法弟子應盡的職責,做大法弟子應做的一切,發揮好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我在此鄭重聲明:已往寫的“保證”全都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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