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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志芬、王冬梅 法輪大法不僅使我身體恢復了健康,也淨化了我的心靈,知道了生命的意義、人生的真諦,使我的道德標準提高了,知道怎樣去做一個更好的人。 因99年7月22日向省政府請願,要求釋放被抓的大法弟子,被邪惡關押時寫了不符合大法的簽名,現鄭重聲明作廢。99年9月進京上訪,被當地抓回。由於學法不深,執著心太重,向邪惡妥協了,造成我終生遺憾,追悔莫及,對不住師父的慈悲苦度。我在拘留所所寫的“保證書”和過去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違背大法、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一切言行聲明作廢。 同時我嚴正聲明:沒有法輪大法,就沒有我的生命。我要重新做起,堅修大法“助師世間行”,抵制邪惡,向世人講清真象,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過去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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