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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桂蘭 2001年春節過後,我與功友去開發區發“自焚”真相傳單,被惡人告發“110”,被抓到開發區派出所,進了派出所它們就把我倆各分開銬起來,在派出所裡我沒有配合邪惡,到了晚上六點半後把我倆送到看守所。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放不下常人的執著心,特別在親情這一關上放不下執著,所以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情,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出來後,自己內心非常的痛苦,無臉面對慈悲偉大的師父,只能用淚水洗擦自己的污點。在懺悔之後,自己就開始認真學法、背法,跟上正法的進程,加倍彌補對大法的損失,放下常人所有的執著心,堅定正信、正念,珍惜萬載難逢的正法修煉和機緣,走好最後的每一步,堅修大法緊隨師,一修到底,圓滿跟師還。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的違背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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