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陸美亞 2001年11月1日,610惡警將我送往勞教所,經法醫檢查血壓特高而拒收,它們又把我拉回當地給我一個人辦洗腦班。到6日,它們讓我寫了“不串聯、不去北京的保證”。現在我從內心認識到,我這是對邪惡的妥協,是背離師父、大法的可恥行為,我從內心深處感到對不起佛恩浩蕩的師父。我嚴正聲明:當時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緊彌補以前的過失,踏實認真、一絲不苟做好三件事,使自己一思一念都歸正到大法上,歸正到歷史所賦予我們的救度眾生的偉大使命中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