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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玲 我於2002年3月份因發真像資料被抓到看守所,兩個月後被送勞教二年。由於自己正念不足,關鍵時刻沒有放下生死,在高壓和逼迫下做了大法弟子決不能做的事,寫下了可恥的“四書”,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我要用自己的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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