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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蘭香 我於2001年1月26日至2001年8月16日,被分局非法禁錮“洗腦”,失去人身自由。8月15日我由於一時糊塗寫了“保證書”,16日送我回家,我回家後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我不能向邪惡保證甚麼。我現在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堅定修煉法輪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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