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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芝、於海濤 我97年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在女兒家被邪惡綁架到當地派出所,並向家人索要1000元,又逼迫家人代我及兩位同修寫了“保證書”。我現在已認識到這是配合了邪惡,家人也認識到了。所以我嚴正聲明:過去家人所代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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