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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蘭 我今年66歲,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被邪惡兩次非法抓捕。被邪惡迫害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它們要我簽字、按手印等,我都配合了,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我再次聲明:以前所簽的字、按的手印、被拍的照片等等全部作廢。跟隨師父,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修大法,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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