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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雲芬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曾被非法拘留、勞教,當時由於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過字,按過手印。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聲明:當時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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