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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顏慧芬 幾年前我曾違心的寫過“不煉功的保證”,由於當時執著心和怕心,承受不住那麼大的壓力,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為此很後悔。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從新回到修煉中來,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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