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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班錦芸 在學校強迫下,我們學生人人都得在誣蔑大法的條幅上簽名,我沒有簽,但是不知誰把我的名字也寫上去了,因為條幅掛得很高,我當時沒有辦法將我的名字抹掉。我聲明:別人在誣蔑大法的條幅上寫我的名字,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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