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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雲、張慧、陳學春、張敏、姜淑琴、張榮珍、孟慶藝 99年7.20非法迫害大法時,我在當地派出所逼迫下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被迫摁了手印。我嚴正聲明:我服從了邪惡迫害,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做大法中的一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7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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