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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芳 在2003年3月,我由於學法不深,產生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在派出所“保證書”上簽了字。現深深懺悔,覺得不符合大法要求。聲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以後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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