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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包麗霞 2002年4月23日因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酷刑迫害中,向邪惡妥協,寫了對大法、對師父不好的東西,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所簽的“幫教協議、五書、作業、週記實、個人規劃”、按的各種手印、簽的字等,親人代寫的一切,以及不利大法和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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