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國忠 我1995年得法。2001年因散發真像資料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判三年勞教。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遭受了邪惡的殘酷迫害而被逼迫寫了所謂的“五書”。回來後,通過認真學法,加深了認識,明白了在邪惡的高壓下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都是不對的。特此聲明:我以前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