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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照華 有一次我被邪惡非法抓到派出所,五六個惡警圍住讓我簽他們寫的“保證不再煉法輪功”,還逼住讓我撕踩師父法像,我當時實在頂不住邪惡壓力,我就撕了踩了,還簽了字,我做了背叛大法,對不起慈悲師尊的事,我非常悔恨自己。聲明:以上的行為,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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