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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龐桂蘭 7.20以後,邪惡迫害法輪功,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我說不會寫,他們把寫好的“保證書”讓我簽字,當時因為學法不深,按了手印。現在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錯事。所以,嚴正聲明:按的手印作廢。今後加深學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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