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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珠 在2000年11月10日,我被街道辦事處無端地強迫送到勞教所。他們利用走向邪悟的人,對我們實行先說服後威逼,下跪乞求,實行體罰,拳腳相加,逼迫我們在“保證書”上簽字。由於我學法不深,存有怕心,沒有站在法上認識法,被邪魔鑽了空子,被迫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回來後一直後悔。雖然也寫過揭露它們罪惡行徑的文章,但沒有署上自己的名字。通過學法和功友的交談,我明白了我要堂堂正正地修煉,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大法的尊嚴和我個人的權利,我鄭重聲明,我的簽字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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