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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錦秋 我曾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在勞教期間,由於被用電棍等殘酷折磨,又由於自己有執著,在壓力下被邪惡鑽了空子,接受了邪悟,寫了“悔過書、揭批”等材料,並且做了許多有損於大法的事和有損於大法的話,被邪惡所利用。是大法的威力使我猛然驚醒。認識到自己走錯了路,認識到所犯錯誤的嚴重性,不但損害了大法,而且是欺騙迷惑世人和眾生。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控制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損害大法的“悔過書、揭批材料”及被利用所寫的一切“其它材料”聲明作廢!不承認一切邪惡勢力的安排,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堅定修煉,堅定正念,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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