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李錦秋

    我曾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在勞教期間,由於被用電棍等殘酷折磨,又由於自己有執著,在壓力下被邪惡鑽了空子,接受了邪悟,寫了“悔過書、揭批”等材料,並且做了許多有損於大法的事和有損於大法的話,被邪惡所利用。是大法的威力使我猛然驚醒。認識到自己走錯了路,認識到所犯錯誤的嚴重性,不但損害了大法,而且是欺騙迷惑世人和眾生。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控制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損害大法的“悔過書、揭批材料”及被利用所寫的一切“其它材料”聲明作廢!不承認一切邪惡勢力的安排,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堅定修煉,堅定正念,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