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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蘭 自1999年至2002年,在邪惡的壓力下,我說“不煉法輪功了……”,並在派出所按了手印。現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學好法,講清真象,發正念,救度眾生。剷除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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