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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馥菊 兩年前學校放寒假,制定了一套“安全公約”,其中有一條不利於大法的話,並讓每個學生抄寫和簽名,因學法不深,有怕心,違心的做了錯事,回家後很後悔。在媽媽的幫助下,立即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媽媽當晚給學校的老師講了大法的真象。第二天我向老師更正了這一切。在此鄭重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認真學法修煉,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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