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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玉 2000年2月被邪惡非法抓捕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簽了“不集體煉功”、“不進京上訪”。在2001年12月惡警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簽了“不進京”。在正法修煉中自己悟到了,要正法就不能向邪惡妥協,在後來面對邪惡的非法迫害中,自己都以身證實了法,再沒有向邪惡妥協過。現嚴正聲明:以前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後一定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更加努力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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